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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下的“旗手” ——海安县委宣传部原副部长、文联原主席、新闻信息中心原主任张军忏悔书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已阅读: 0 发布时间:2017/11/30 10:42:07

基本情况:

张军,男,1966年4月10日生,大学文化程度,汉族,江苏海安人,中共党员,中共海安县委宣传部原副部长、海安县新闻信息中心原主任,张军在担任海安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海安县文广新局副局长、海安县新闻信息中心主任期间,于2011年至2015年,利用职务之便,在人事安排、广告宣传、广告业务考核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50次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币、购物卡、金条等,款物价值合计人民币41万余元。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二万元。

心态扭曲,从“行业标杆”到“贪利腐官”

我原本是石油化工厂的一名普通工人,后来通过全县招考进入海安电视台成为一名记者。我十分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不辞辛劳,勤奋肯干,哪里有任务哪里就有我。短短几年时间,先后荣获中国电视金鹰奖、国家广播电视优秀作品奖、江苏省戈公振新闻奖、南通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南通五四青年奖章等荣誉称号。那时候的我正可谓春风得意,被业界同仁美誉为新闻行业的“标杆”,舆论阵地的“旗手”。荣誉纷至沓来的同时,政治上也开始平步青云,10年不到的时间,我即从一名普通记者,迅速成长为科级领导干部。

成功来得太快,在荣誉、成绩面前,我开始飘飘然。特别是走上领导干部岗位后,接触的老板多了,看见他们吃好的、穿好的、用好的,虽然他们表面上对我很尊敬很客气,但我的内心还是感觉很失落很自卑,我时常一个人站在办公室的橱窗前,望着橱窗里摆放的奖杯、奖章和荣誉证书出神。心想,我为集体做了那么多事,作出了那么大的贡献,难道仅仅换来一堆不实用的证书奖杯?同样是勤奋努力,那些老板就可以穿金戴银,名车豪宅;再看看自己,干得再好也只拿那点死工资,总感觉集体能给我的太少了。渐渐地,我的心态开始扭曲,淡忘了作为一名共产党人应有的使命追求,淡忘了作为领导干部应有的道德规范和法律底线。过去在业务工作中培养起来的严谨、务实、刻苦的作风开始慢慢丢失。不知不觉中,心思已经不再放在工作上,行为上渐渐滑向迷恋权力、贪图功名、追求享受的边缘,最终堕落成为一名人人唾弃的“腐官”。

利欲膨胀,从“胆颤心惊”到“心安理得”

2002年,我被提拔为海安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不久,即组织筹划拍摄大型纪录片《开放的海安欢迎您》,也是在此期间结识了从事广告行业的卢某。记得有一次,卢某在我办公室私下给了我一笔2万元的好处费,那是我第一次见到这么多钱,当时也犹豫过、害怕过,甚至夜里做梦都被惊醒,几次三番考虑要不要退还给他。但是在利益面前,最终我还是做了金钱的俘虏。我甚至自我安慰:上海一家公司开价40万,卢某只开价5万,我还为集体省了钱呢,拿老板点好处费算什么,又不是伸手去要的,不拿白不拿。

殊不知,这些在官场、商场上都很混得开的老板其实是在放长线、钓大鱼。渐渐地,我从最初的半推半就,到把接受他们的吃请视为家常便饭,参加他们安排的“外出考察”习以为常,收受他们送的钱财心安理得。如果说,一开始我还有些胆颤心惊的话,到后来在做这些事的时候,我竟毫无罪恶感。那段时间,我跟那些老板往来频繁、打成一片,表面上看整日忙忙碌碌,在为集体奔波做事,暗地里却和供应商一起挖集体的墙角,在设备采购、影片拍摄中不断为对方提供商机,收受对方的好处费及贵重物品,把原本正常的采购活动和业务往来,演变成赤裸裸的权钱交易。

在与设备商频繁的交往中,我渐渐被他们同化,生活上追求所谓的高品质,衣服穿名牌,吃饭喝好酒,出行开好车。我完全忘记了自己的位置是谁给的,手中的权力是用来干什么的,忘记了入党时的庄严宣誓,舍弃了党员干部最重要的立身之本。最终,只能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麻木放纵,从“信誓旦旦”到“悔不当初”

2014年3月,海安县广电系统有多人被纪委带走,我一直处于惴惴不安之中。特别是跟我平常联系较多,与设备供应商也存在不正当往来的陆某案发后,我更加惶惶不可终日。于是我尝试着去找组织坦白,主动退赃退钱,但内心仍抱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侥幸心理,反映问题点到为止,退赃退钱“意思意思”,总以为向组织表明心迹,做做样子,组织上就会放我一马。

记得当时的县纪委主要领导曾专门找过我进行提醒谈话,他语重心长地对我说,现在广电系统查了那么多人,你又在广电系统干了那么多年,时间长了,可能有些事情一时记不得,但你自己要好好梳理梳理,早点把问题讲清楚。我一方面信誓旦旦拍胸脯表态,该讲的问题已经讲清楚了,请组织明查;另一方面,仍然麻木地继续收受老板的钱财,不知收敛,自认为自己耍的这一套小聪明已经蒙骗了组织,不会出什么大事。殊不知,这已然成为我最后的放纵。直至有一天,我从宣传部副部长的位置上突然被带走作为“两规”调查对象,我感觉一下子从天上掉到了地上,整个人头晕目眩,追悔莫及。回顾我酿下苦果的根源,我总结出了“忘本”、“忘根”、“忘义”三个关键词。

一是“忘本”。所谓“忘本”,就是忘了当初入党时的宣誓。入党宣誓本该成为我安身立命、从政为官之本。只有这个“本”立好了,我才能在各种诱惑面前站得稳、挺得住,才能百毒不侵。而长期以来,我忘记了在党旗下的庄严承诺,对这个“本”的概念越来越模糊,失去了定力,成为我犯错的开始。特别是走上领导岗位后,我没有认识到组织提拔我,是为了让我在更重要的岗位上发挥更大的作用,误把“提拔”理解为对我的奖励。有了这种思想,我开始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放松了对理想信念的追求,遇事绕着走,见利跟着上,跟社会上的老板称兄道弟,你来我往,不知不觉中为人家所利用,成为他们获取更大利益的“垫脚石”。

二是“忘根”。所谓“忘根”,就是忘了我本是普通群众中的一员。我从扛摄像机的记者,成长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完全归功于组织的培养和群众的教育。走上领导岗位后,我应该更加感恩组织、敬畏群众。而我却忘了共产党人“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使命追求,忘了“我是谁,为了谁”的角色定位,一步步堕入犯错、甚至犯罪的深渊。

2012年1月,组织上考虑我长期从事新闻工作,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和能力,有思想、会创新,就把报社这样一个重要的舆论阵地交给我,这本是组织的器重和信任。而我却把它当作谋取私利的筹码,我利用在选人、用人、进人环节上的话语权,接受别人的请托,收受别人的财物;利用自己的职务影响力,为广告经营人员出谋划策、提供服务、稳定客户,这本是我的份内职责,我却收取他们的好处费,心里还觉得理所应当。

这些行为,往小处说,是无知、缺少法律意识;往大处说,就是损害群众的利益和感情,败坏了一个单位的风气。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脱离群众、漠视群众,甚至骑在群众头上作威作福,最终也将被群众所唾弃。

三是“忘义”。所谓“忘义”,就是忘了做人做官的底线。无论是党员干部还是普通群众,做人都应该有起码的底线和准则,这个底线就是“义”。而党员领导干部所坚守的“义”应该是习总书记提出的“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具体说就是,谨言慎行、言行一致、品行端正、认真做事、踏实做人,处处保持一个共产党人应有的精神面貌和道德追求。而我却在“利”字面前丢掉了“义”。

在广电系统工作期间如此,到了新闻信息中心,非但没有加以纠正,反而在这条道上越走越远。出于工作需要,作为领导干部,免不了要跟企业打交道,在这个过程中,我没有做到洁身自好、谨小慎微,而是与那些所谓谈得来、处得来的老板打得火热,常常成为他们的座上宾。经常吃人家的、用人家的、拿人家的,渐渐沦为别人的工具,为人办事、为人谋利,不仅违背了做人的底线,甚至到了违纪违法的地步。那些老板给你一点实惠,无非是为了得到更大的好处,我却把一些老板所设的诱饵当作朋友间的礼尚往来,你送我收,已经到了麻木不仁的地步。现在回过头来看,自己都觉得羞愧,我不仅丧失了做人最基本的“义”,更丧失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应有之“义”,最终如阴天背柴禾,越背越重,直到把自己压垮。

人生没有重来的“如果”,只有自作自受的苦果,我将通过深刻的忏悔与反思,积极改造思想,努力重塑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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