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川区纪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组:监督与服务并举 助力项目快速落地
自成立以来,崇川区纪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组在做好本职监督工作的同时,注重政策研究把关,服务驻在部门做好业务工作。与区公管办共同研究,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现有的招投标程序作了优化调整,提高工作效能,方便人民群众。
一是精简招标流程,节省交易时间。列入区年度政府投资计划的项目可凭项目告知单直接办理,不再需要提供立项批复;凡一次流标的项目,二次挂网公示时间统一缩短至三天;对老小区综合整治工程等五类民生项目开通招标绿色通道,项目预公示与标底审核同步进行,变串联式审批为并联式审批。今年以来,跃龙中学暑期维修工程、城南中心河河道截污工程监理等26个项目在流标当日就实现挂网,节省了交易时间。
二是推广预算招标,提高招投效率。同一单位在一定的时间段内(一般为半年至一年),同类型小型的、简单的、通用的、应急的工程或者与建设工程有关的货物、服务等,在预估工作量后打包招标预选中标单位,待单个工程实施时可按前期“预选招标”的招标结果直接确定承包人,工程量按实际发生量计算。如新城桥街道资产维修等项目,提高了招标投标效率。
三是明确邀标情形,降低招标成本。明确凡列入市考核的重特大项目以及民生类、急办类工程可采取邀标形式。规定实施以来,红星北路、机关加油站东侧安置点环评等8个项目经审核符合邀标情形,降低了招标成本,缩短工程时间。
四是推行“容缺在审”,缩短审批时间。针对重大项目,明确在关键、核心材料具备,其他材料未齐全的情况下,可以先行办理审核。确定三类项目在环评、安评等前置条件具备、技术审查通过并向相关部门上报后,即可在区公管平台招标,缩短项目审批时间。
同时,区纪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组与区公管办对目前招投标工作进行认真梳理、仔细排查廉政风险点,努力从制度上、程序上、操作上查找问题与不足,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建立长效机制,保证工程建设招投标各环节在阳光下操作。(崇川区纪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组 季宏)